1、对方养狗扰民属于
噪音扰民,可以选择
报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
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
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
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
赔偿金额的
纠纷,可以根据
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