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察无故
传唤公民要看相关的
传唤证件,如果是正常传唤就得要积极配合,不符合就可以拒绝或者投诉之。
警察传唤,如果不到场,警察可以采取
拘传措施。
2、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对未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
强制措施。
3、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
拘留、
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
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