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算
欺诈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单纯的帮他人
追讨欠款,并未实施以另对方能够产生精神压力的方式威胁,不构成
敲诈勒索。
2、如果对方拒绝履行
债务或者就债务的合法性与
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委托人发生争议,债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实施了为了索取债务而任意占用或损毁财物、威胁、恐吓、拦截、辱骂的行为,属于
寻衅滋事的
违法行为,
债务人报警后,警方会追究违法
行为人的
行政责任,如果经警方
处罚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
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3、因索取债务而
非法拘禁他人,无论是否超过24小时、无论是否实施了捆绑、
侮辱、殴打等行为的,一概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依法追究相应的
刑事责任。
帮助他人追讨欠款一方,如果无法就债务的履行与债务人达成一致,或者双方就债务的合法性发生争议,只能同过
诉讼解决,不能实施上述
违法甚至
犯罪行为,否则必定担责。
4、对妨碍
民事诉讼的行为只能由人
民法院作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物为索取债务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
拘留、罚款。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