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经济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优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确定赔偿数额。
(二)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赔偿内容,需计算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合理利益,但该损失数额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范围。
(三)若经济纠纷属于侵权纠纷,需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比如财产损坏的修复费用、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同时结合双方在纠纷中的责任比例计算最终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