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借款金额小、双方关系好的情况,先私下友好协商,给予合理宽限期促其还款。若协商不成,找共同朋友或第三方调解。
(二)对于借款金额大且对方态度恶劣、拒绝还款的情况,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方未在规定期限提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判决后对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