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若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二)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双方需共同承担。例如一方私自借款赌博,另一方无需承担;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生意,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