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诉讼请求金额,按照上述分段累计交纳标准计算诉讼费用,如不超过1万元,交50元;超1万至10万部分按2.5%交等。
(二)原告需在起诉时预交案件受理费,后续等待法院判决费用负担情况。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分担数额。
(三)若有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等需求,要另行缴纳对应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