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分居多年夫妻一方欠债是否需偿还,取决于债务性质。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义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符合特定条件的,一般为举债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是用于子女教育费、老人赡养费等家庭日常生活,另一方需偿还。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像一方私自借款用于赌博,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非共同意思,另一方不用承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债务问题,由于情况复杂,为了准确判断债务性质和自身责任,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