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经营时夫妻一方欠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分情况判断,关键在于经营活动与家庭生活的关联程度以及另一方的参与情况。
1.若经营活动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参与经营,该欠款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基于共同生活目的或共同经营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2.若一方独自经营且经营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也未参与经营决策等,该欠款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此类情况下,经营活动与家庭生活无直接关联,另一方未从中获益或参与,债务应由经营者个人承担。
3.债权人主张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时需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难以得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