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与法院及被告沟通,确认被告是否完全、适当地履行了诉讼请求对应的义务。要核对履行的内容、方式等是否与诉讼请求一致,避免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二)若被告已完全履行义务,原告可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诉。撤诉是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会裁定准许撤诉。
(三)若被告仅履行部分义务,未完全满足诉讼请求,原告可继续参与诉讼。开庭时向法院说明被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部分,要求法院对未履行部分作出判决。同时需收集被告已履行和未履行部分的证据,以便准确陈述事实。
(四)若被告履行后反悔或出现新纠纷,原告可保留之前的诉讼材料和履行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