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项目及标准:
1.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算六个月的总额。
2.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算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计算。未成年人算到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算五年。有其他扶养人的,只赔受害人应负担部分;有数个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侵权情节、后果等确定。
5.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住宿、误工等合理费用:需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