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伙人账目没理清,可按约定开会核对,协商查账方式;协商一致按方案清理,协商不成找第三方审计,都行不通可向法院诉讼并提供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合伙合同的规定,合伙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处理合伙事务,在账目管理方面也应遵循合伙协议。当账目没理清时,先按协议约定开会核对是合理且符合法律逻辑的做法,因为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法律”。若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协商确定查账方式体现了合伙人意思自治原则。协商一致后按方案清理账目,能明确各方权益责任,保障合伙事务有序进行。若协商不成找第三方审计,借助专业力量确保账目清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若所有途径都行不通,向法院诉讼是最后的救济手段,通过司法程序保障合伙人合法权益,但需提供证据证明主张。如果在处理合伙人账目问题上遇到困难,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