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这是确定赔偿的基础。
(二)对于车辆维修费用,保留好实际产生的合理维修发票,以此作为赔偿依据。
(三)若豪车报废,综合车辆购买价格、使用年限、折旧率等因素来确定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四)车上物品损坏按实际价值赔偿,同时赔偿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
(五)双方对赔偿金额有争议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交警调解,调解无果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