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阶段分为一审和二审,二者期限规定有所不同。
一审方面,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法院需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若为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则报最高法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受理后十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至十五日。
二审方面,法院应在两个月内审结。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报最高法批准。
建议司法机关严格遵守期限规定,提高审判效率;当事人可及时了解期限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