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主要有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三类,且计算需遵循填平原则,以弥补受害人实际损失为核心。
1.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包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不过间接损失需符合可预见性原则。对于直接损失,应准确核算现有财产减少的具体数额;对于间接损失,要依据合理的市场预期和可预见的情况进行评估。
2.人身损害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按照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残疾或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赔偿年限计算,并且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或死亡赔偿金。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时,要妥善收集和保存相关费用的凭证,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各项赔偿金额。
3.精神损害赔偿:当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时可以主张,赔偿数额依据侵权人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赔偿数额合理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