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为了方便使用金钱,通常会在银行办理
信用卡,但是在银行内部进行容易出现诈骗案件,本文主要确认诈骗案的构成条件在于
当事人被诈骗的金额高达多少,另外
犯罪人员的行为是否属于
故意行为,如果两者都拥有,犯罪人则需要担负
刑事责任。根据
刑法第196条规定,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
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
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
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
处罚。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
犯罪活动。信用卡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透支数额较大的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
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间接故意和
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
犯罪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