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价情况:按照保价额赔偿。
(二)已购买保价服务但未足额保价:一般按实际损失赔偿,但不超保价金额。
(三)未保价且有约定:按约定方式赔偿。
(四)未保价且约定不明:先协议补充;无法补充,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按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
(五)企业需提示免责或限责条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要提示寄件人注意。
(六)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若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快递延误、丢失,不得适用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