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撤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在其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复核申请里面要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
(三)若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复核,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时,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四)若超过规定时间没申请复核,或者上一级交管部门审查后维持原认定,通常无法撤回原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