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延长依程序类型和法定条件进行,不同程序延长规定不同,特定法定情形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不受一般规定限制。
法律解析:
在民事诉讼里,一审普通程序若需延长,经审理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按普通程序算。二审程序需延长时,由审理法院院长批准。同时,审理中像公告、鉴定、处理管辖权异议等法定情形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不过这是扣除而非延长。另外,涉外民事案件不受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规定的限制。如果您在民事诉讼中遇到审理期限相关的问题,或者对法律规定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