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公婆偿债,离婚时可视情况处理债务追偿。获另一方同意的认定为共同债权可分割;一方擅自决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有证据且公婆拒还时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获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公婆偿债的支出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权。离婚时,夫妻能就该债权进行分割,并向公婆主张偿还。而要是一方擅自决定用共同财产偿债,另一方有权利要求擅自处分方给予对应财产补偿。在此过程中,保留证明偿债事实和金额的相关证据十分重要,像转账记录、借条等。当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公婆却拒绝偿还时,夫妻双方或一方能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起诉。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