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
借条被撕破能修补好,能够辨认,且能够依法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话,则该借条具有
法律效力;如果不能修补、不能辨认,则
当事人需要依法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2、法律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