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告人米某某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并没有骗取被害人姚某某钱物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所以,本辩护人对被告人米某某仍然做无罪辩护。
一被告人米某某在与被害人姚某某结婚之前并没有诈骗姚某某钱财的主观故意。
被告人米某某冒用“胡某某”的名字只是想达到与被害人姚某某结婚,并没有证据证明米某某有以结婚为手段来诈骗被害人的主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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