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之后,虽然一直在还钱,可在某些情况下还是有可能构成诈骗的。
要是诈骗行为已经完成,即便事后把钱还了,那诈骗行为其实已经成立,只不过在量刑的时候,可以把这还钱的行为当作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来考虑。
就像在诈骗的过程当中,如果被害人因为有错误的认识,一直给诈骗者财物,而诈骗者也一直收钱,这种持续的行为依旧是构成诈骗的。
不过,如果是在诈骗者被发现之后,他是出于愧疚或者其他原因,主动把钱还了,并且能够证明他主观上没有再继续非法占有财物的那种故意,那么在量刑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考量。
总而言之,到底是不是构成诈骗可不能仅仅凭借还钱这一个行为来判断,得综合考虑整个诈骗的过程以及相关的各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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