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善意取得通常应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股权必须以有效股票来体现,非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显然不可能善意取得
其二,转让人应该是无权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盗窃者、股票拾得者
其三,需依转让而取得
其四,需具备转让方法,即股票转让本身应合法进行,并必须向受让人交付股票
其五,受让人主观上应为善意,且不应有重大过失,即受让人对转让人为无权利人应为不知,且尽到了普通人应尽的注意义务。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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