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司会用它全部的资产去对外承担债务,而股东,就只需要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度来对公司承担责任。
不过,如果有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然后想要逃避债务,还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像股东和公司的财产混同,或者虚构交易之类的情况,那这个时候股东就得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就比如说股东没有完全履行出资的义务,那他就得在没出资的那个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
所以可不能随便就说公司的债务就一定要求股东去承担,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才行。
要是你碰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最好是去进一步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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