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夫妻中的一方成为了债务人并被执行,首要任务便是区分债务的性质。
要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法院仅仅能对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展开执行行动。
在执行的进程里,法院会对债务人名下诸如存款、房产、车辆等具备可执行性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变卖等一系列操作。
然而,倘若债务人的配偶提出了执行异议,像是宣称某些财产是其个人所有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进行细致的审查。
倘若执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份额,在执行过程中必须要保护配偶的合法权益,就好比对于夫妻共同的房产,或许只会执行债务人所享有的那部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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