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制,就是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章程里能自己商量着决定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还有出资的方式以及出资的期限之类的事情。
以前,公司设立的时候,对股东首次出资的比例、货币出资的比例以及缴足出资的期限都有好多限制,可现在不一样。
在认缴制下,股东只要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期限去缴纳出资就可以,不用非得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就把全部的注册资本一次性缴完。
这制度挺好的,把公司设立的门槛给降低,特别鼓励大家去创业和投资。
不过,这也意味着股东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是在约定的出资期限内没有缴够出资,那就要向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还得在没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
同时,债权人也有权利要求那些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没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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