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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样断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断定主要有以下这些方面。

首先,得有主观故意,就是心里清楚自己的行为会让公私财物被毁坏,而且还积极地去追求这种结果,或者是放任不管它发生。

其次是行为表现,一般就是把财物给毁灭掉,或者降低财物的价值,像砸坏东西、烧毁房子之类的。

然后是财物的范围,既包括公共的财物,也包括别人私人的财物,并且这些财物得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才行。

要是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不同地方的标准不太一样,通常是 5000 元到 1 万元以上),或者还有其他严重的情节,比如多次毁坏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毁坏财物等,那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在司法实践当中,会把各种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来判断到底是不是构成了这个罪。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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