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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罪的正确界定

传播性病罪,就是说一个人明明知道自己得了梅毒、淋病这类很严重的性病,还去从事卖淫或者嫖娼的行为。

我们在界定这个罪的时候,得注意这么几点。

首先,得是患有严重性病的人,这里说的“严重性病”,一般就是像梅毒、淋病之类的,对别人身体健康危害特别大的病。

其次,得有卖淫或者嫖娼的行为,这是这个罪的一个客观表现。

要是只是跟别人有性方面的接触,但是不是为了赚钱,那就不算这个罪。

要是自己不知道自己有性病就进行了性行为,那也不算犯罪;要是明明知道自己没有性病,却骗别人说自己有病然后去卖淫、嫖娼,同样也不构成这个罪。

总之,传播性病罪重点强调主体得是特定的,行为得是卖淫嫖娼性质的,并且主观上得是明知的。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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