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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与故意伤害的界限

传播性病罪,主要就是说一个人明明知道自己得了梅毒、淋病这类很严重的性病,却还去卖淫或者嫖娼

重点就在这个传播性病的行为本身。

故意伤害罪,指的是故意去非法损害别人的身体健康。

主要留意的是对他人身体造成的那种伤害的结果。

这两者的界限是这样的:传播性病罪特别强调把性病通过卖淫、嫖娼这类行为传染给别人;而故意伤害罪主要是侧重于对他人身体组织的破坏或者身体机能的损害。

比如说,有个人明明知道自己有性病,还和好多人发生性关系,导致好多人都被感染了,这就构成了传播性病罪;要是有个人故意用暴力去殴打别人,把别人打成了重伤,那这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在司法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得根据具体的行为以及行为人主观故意,来准确地划分出这两者的界限。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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