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具备要求退股的权利。
倘若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达成了关于退股的约定,并且该约定未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能够依照约定实施退股行为。
从公司层面来讲,当公司出现连续五年盈利却不进行利润分配等法定情形时,隐名股东可以借助显名股东向股东会提出退股请求。
然而,隐名股东在退股过程中不能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实际上,隐名股东想要退股通常会遭遇较多复杂状况,其中首要的就是需要先妥善解决股东资格确认的问题。
倘若与显名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发生争议,就很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来加以解决,并且必须依据相关的证据来判定其退股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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