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快递点额外收取保管费时,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其一,倘若快递点是依据与寄件人、收件人所达成的约定(像快递单背面的条款或者另外签订的协议等),在合理情形下收取保管费(例如收件人长时间未取件,且快递点事先已告知了相关收费标准),这种情况或许是合法的。
然而,若没有任何约定,快递点擅自收取保管费则不合理。
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快递企业有责任按时且准确地将快递送达收件人。
正常情况下,收件人在合理时间内取件,是不应被收取额外保管费的。
一旦遇到不合理的保管费收取情形,收件人既可以向快递公司总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反映,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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