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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管辖移送撤诉

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管辖在本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等特定类型案件。

一旦案件被高院管辖,在移送环节,倘若发现该案件不属于高院的管辖范围等法定情形,就能够将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说到撤诉,在诉讼进程中,原告拥有申请撤诉的权利。

当是在高院管辖的案件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时,法院必须对撤诉是否满足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像是否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等。

倘若符合法定撤诉条件,法院便会裁定准许撤诉,诉讼程序至此结束;倘若不符合,法院则会裁定不准许撤诉。

而对于移送后再撤诉的情况,接收移送的法院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撤诉申请进行细致的审查和处理。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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