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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履行后申请不予执行

女方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流程: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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