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能否在单位报销需依具体情形而定。
倘若控股股东兼任公司高管或员工,且其报销的费用是因公司正常业务运营而产生,同时符合公司财务报销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理费用,像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报销的。
然而,若控股股东企图报销与公司业务毫无关联的私人费用,这便属于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从公司治理的层面来看,公司有必要构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清晰界定报销范围、规范审批流程等,以此来防范这类不当行为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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