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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挪用资金罪与违法发放贷款罪

非法挪用资金罪,说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把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要么归个人使用,要么借给他人。

要是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这就构成了此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呢,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要是数额巨大或者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就构成此罪。

两者的区别很明显,主体不一样,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非金融机构的单位工作人员,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客体也不同,前者主要侵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等,后者则侵犯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的财产权

要是碰到相关案件,得从行为主体的身份、资金的来源与去向以及是否违反规定程序等多方面综合考量,来确定到底该定什么罪名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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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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