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服刑是能够作为诉讼时效中止的依据的。
诉讼时效中止指的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此时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便会暂时停止。
服刑人员因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地去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这明显属于客观上无法行使请求权的状况。
一旦服刑人员所受的这种限制被解除,诉讼时效期间就会继续进行计算,并且在中止事由发生之前已经历经的时效期间依然是有效的。
由此可见,那种认为服刑不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止理由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法律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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