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著作权专题 > 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保护期

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保护期

音乐电视作品(MTV)的著作权保护期情况如下: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这几项权利的保护期没有限制,可一直受到保护。

发表权和财产权方面,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内受保护,到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截止;若是合作作品,则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

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五十年,从作品首次发表后开始计算,到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结束。

倘若作品自创作完成起五十年内都未发表,那么就不再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