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医疗相关票据。医疗费需按实际产生的票据确定,要保存好所有门诊、住院、药品等费用的票据,确保金额准确。
(二)准备误工费证明材料。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需获取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因受伤减少的收入。
(三)整理护理费相关证据。护理费参照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期限确定,若由家属护理,需提供家属的收入减少证明;若请护工,需保留护工费用票据。
(四)保留交通费用票据。交通费按实际就医产生的花费确定,要保存好往返医院的车票、打车票等。
(五)获取营养费相关意见。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需向医生索要关于加强营养的书面建议。
(六)进行伤残鉴定。若脚踝骨折可能构成伤残,需到专业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残疾赔偿金等项目需依据鉴定结果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