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借贷事实需从多方面加以考量。
其一,必须具备借贷的合意,通常以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文件为体现,倘若缺乏书面形式,只要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能够证实借款的意思表示,同样可以作为依据。
其二,钱款交付这一事实极为关键。
若是现金交付,倘若有证人证言或者取款记录等间接证据予以辅助证明,那就更具优势;而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交付时,转账记录便是关键的证据。
其三,借贷金额、期限、利息等方面的约定,也能对认定借贷事实起到辅助作用。
倘若双方在借贷事实方面存在争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全案的证据,依据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来进行判断,也就是看哪一方提供的证据更具说服力,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借贷事实成立。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