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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北区宅基地律师-李宏杰律师
    黑龙江焦点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比乐街139号
    5.0

    来自25人评价

    帮助人数:460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3-0481-6877
    更多> #律师简介:李宏杰律师,刑事业务部负责人,被道外区人民检察院聘为见证律师、黑龙江省电视台特邀律师,连年荣获优秀律师称号。擅长:刑事申诉/取保候审/无罪辩护/轻罪缓刑,并多次接受电视台、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李律师于2018年创立“李宏杰律师团队”,该团队致力于处理婚姻继承、合同、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及征收补偿等纠纷,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李律师专注刑事疑难复杂案件二十余年,具有非常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办理过近百起刑事疑难案件,包括故意杀人案、贩卖毒品案、挪用公款案、黄金期货非法经营案、诈骗案、抢劫案、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重大、典型案件,取得了成功取保候审、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判决缓刑以及无罪的成功案例。李宏杰律师为人正直真诚,勤勉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始终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作为执业要求。以“胸怀感激,心存敬畏,竭诚服务,伸张正义”作为执业信条,倾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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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村民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审批依据地理位置和特殊条件。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宅基地限166平方米,平原区200平方米。在盐碱地或荒滩建房可放宽至264平方米。人均耕地少于666平方米的家庭,宅基地面积可适当减少。 #征地拆迁 142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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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明确“一户一宅”原则,农村村民限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仅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可合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需再用时,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并可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作担保进行抵押融资。 #征地拆迁 1187次阅读
  • 当房主去世,继承人若符合条件(集体经济成员且有住房申请权),可通过审批继承房产和宅基地;否则,可能售给本村符合条件村民,或在继承人放弃后由集体收回,实现资源再分配。 #征地拆迁 103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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