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耕地承包经营权非继承资产。家庭成员去世,合同终止,土地归还发包方;承包者去世,继承人仅限于在承包期内延续合约,但仅限于合法遗产,耕地承包权不在继承范围内。
#征地拆迁
1064次阅读
-
土地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在期限结束后自动失效,权利义务随之终止,法律效力随即消失。承包合同自签订即具法律效力,承包者自生效日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征地拆迁
1003次阅读
-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期限受租赁协议和国家法令约束。耕地租赁期为三十年,草原三十至五十,森林一般三十至七十年,特殊林地可延长但需经林业部门批准。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年限。
#征地拆迁
1402次阅读
-
土地承包经营权非继承性财产,家庭成员死亡可能导致家庭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特殊情况下,如采用租赁承包,去世承包者继承人在租期内可继续使用,但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仅为使用权转让权利。
#征地拆迁
1056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