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个资金并没有走到我的账面上想知道这样有什么风险,显示我是卖货方,000,价格是¥90,让他帮忙补开一张发票,我有一个朋友想问一下他的朋友开公司?
[律师回复] 这种操作风险很大,你朋友的公司让你挂名卖货方但没有真实资金流,属于典型的虚开发票行为。税务上查出来轻则罚款、影响纳税信用,重则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普通发票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资金没进你账户,开票信息里你是卖方,法律上就要对发票真实性负责。建议明确拒绝补开,如果已经开了,尽快找税务专管员作废或红冲,并保留沟通记录。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