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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洋县遗产继承律师-吕浩然律师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42号
    5.0
    帮助人数:70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8-7219-7001
    更多> #律师简介:吕浩然律师,女,现任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案件办理。吕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吕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以认真严谨、尽职高效的工作作风获得当事人及法律同业者的一致好评。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可能无法时刻关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5872197001,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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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洋县遗产继承律师-鲁羿律师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象山大道56号
    5.0
    帮助人数:85
    138-7293-7757
    更多> #律师简介:鲁羿律师,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擅长各类民商事纠纷与企业法律顾问等相关法律业务。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以认真严谨、尽职高效、待人仁和公道的工作作风获得了当事人及法律同业者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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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洋县遗产继承律师-谢风琴律师
    湖北惠山律师事务所 京山县新市镇轻机大道金山大酒店附东侧京龙铂金公寓七楼
    5.0
    帮助人数:19
    139-8697-2860
    更多> #律师简介:谢风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10月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曾任职于钟祥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2002年7月辞去公职后,执业于湖北惠山律师事务所至今,现为湖北惠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执业律师、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来,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办理每一件案件”作为座右铭,勤勉尽责为委托人提供专业、诚信、高效的法律服务。曾被荆门市司法局、荆门市妇联、荆门市律师协会评为荆门市律师行业“巾帼先锋”、荆门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累计担任数十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近千件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婚姻家庭、侵权赔偿、交通事故、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工伤赔偿等领域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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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洋县遗产继承律师-李永波律师
    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 荆门东宝区华铭广场A座19楼
    5.0

    来自16人评价

    帮助人数:58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7-2763-2953
    更多> #律师简介:专业人做专业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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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洋县遗产继承律师-程娣律师
    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 掇刀区望兵石路6号水木清华1#综合楼15楼
    5.0

    来自17人评价

    帮助人数:346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7-7407-5018
    更多> #律师简介:程娣律师,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尽心竭力服务好每一位当事人。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能够准确把握纠纷争议焦点,竭尽所能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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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子女在父母过世后继承遗产,但父母生前合法处置个别财产,子女可能提前获得。离婚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只要子女未因违法被剥夺继承权,父母离世后就有资格按规定继承遗产。 #婚姻家庭 824次阅读
  • 倘若继承人有以下任一行径,其应自行丧失继承权:蓄意残害被继承人生命;为争夺遗产而对其他继承人实施谋杀;遗弃被继承人,或对被继承人施加严重虐待;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恶劣;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销遗嘱,情节严重。值得一提的是,若继承人存在前述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但确实有悔过表现,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是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则该继承人并不丧失继承权。 #婚姻家庭 1028次阅读
  • 首先,必须明确并确认贵公司主管是否留下了具有法律效力且有效的遗嘱,假设确实存在如此遗嘱而且指定了财产由儿子享有,那么就应严格依照该遗嘱进行处理。若是并无此类遗嘱存在,此时面临的则是法定继承问题。在这样的法定继承框架下,贵公司孩子作为他的直系传承人之一,当然拥有资格去继承这份财产。同样地,您以婚姻伴侣的身份具备相应的继承权。然而最终的确切继承比例仍需依据继承人的数量以及实际情形做出精确评定。 #婚姻家庭 842次阅读
  • 遗产并非绝对地只能由单一人士获得继承权。依据法定继承原则,逝者的合法配偶、血亲后代以及近亲属等人皆有可能享有合法的继承人身份,共享所继承之遗产。然而,若采取遗嘱继承方式,则需要根据逝者的真实意图,明确指定一位或多位继承人作为合法的财产继承人。同时,也存在诸如遗赠这类补充形式,使遗产得以合法转让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特定个体。因此,遗产的最终继承人数取决于逝者的个人意愿及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约束。 #婚姻家庭 928次阅读
  • 继母能否有权继承先夫生前的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评估。若是在处理遗产时,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清晰地指定了继母作为继承人,又或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法定继承,然而在此过程中,继母承担了主要的照顾和长期的赡养义务,那么她确实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财产份额。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排除继母的继承权益,或者当地法律规定的继母继承条件,如长期服侍、抚养等,继母并没有满足,那么她将无法继承任何财产。 #婚姻家庭 1492次阅读
  • 在您的法定继承权益遭受侵损之时,我们建议您立即采取行动以收集并掌握充分的相关依据,例如确立遗嘱人意愿的公证文书、财产所有权证书、亲戚间的血缘或婚姻层面的关联凭证等等。随后,敬请考虑与涉嫌侵权方进行友好磋商,以期通过和平途径化解纷争。若上述努力未能达成预期效果,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您的合法继承权益。在此过程中,务必关注诉讼时效期限这一关键环节。 #婚姻家庭 1318次阅读
  • 在姑奶奶终身未育生命风烛残年之际,假使她曾预先立下有效遗嘱以明确遗产分配事宜,那么根据遗嘱中的具体规定,财产将据此进行有序的分割与传承。然而,倘若并无任何形式的遗嘱留下,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继承顺序,有其合法丈夫、父母来接手分配这份无形的责任和义务。若该姑奶奶的配偶及父母均已离世,那么她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就理当成为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共同承担起照顾姑奶奶晚年生活的重任。 #婚姻家庭 118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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