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在未装修前业主取消,但违约金超出装修公司损失金,怎样向法院申请降低违约金?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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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说,无按照合同的商定履行义务就是违背商定,所以如果开发商符合托付要求而业主无按约去收房,业主就构成了违约。违约所要承受的职责一方面要看法律的限定,另一方面则要看合同的商定。 从法律层面上说,除另有商定外业主逾期收房,
首先要承受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
其次是物业管理花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纷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限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托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托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受,托付使用后由业主承受;业主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借口拒却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托付使用之日起由业主承受,但法律另有限定或者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同时按照相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作为业主还要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相关物业管理花费。从合同层面上说,业主的违约职责则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业主逾期收房是怎样具体商定的。业主违约逾期收房的,将承受该商定的违约职责。 以上是关于业主未及时收房违约金需要交吗的解答。

2019-01-15 12:5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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