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三个月买房,男方爸妈给钱付首付,那么离婚则女方不再负担赡养公婆的义务,凭什么拿走这笔钱!

江苏 - 南京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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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南京

婚后三个月买房,男方爸妈给钱付首付,那么离婚则女方不再负担赡养公婆的义务,凭什么拿走这笔钱!

当事人婚后,爸妈为两方购房给钱,根据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共有财产。 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只限定了赠与以“明确表示”的意思为准,但对“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可否隶属一种“明确表示”赠与谁的意思,无明确具体的限定。事实上案例中,法院不能以无明确限定而不做出具体认定分配。

2019-01-08 21:3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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