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醉喝酒后出言侮辱乙,之前也有类似情况,乙打了甲,致残。乙方需要承受什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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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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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醉喝酒后出言侮辱乙,之前也有类似情况,乙打了甲,致残。乙方需要承受什么职责

甲将乙的东西损坏,乙又将甲打伤,乙的做法如果隶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职责,也不用赔偿另一方损失。甲要赔偿乙的损失。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犯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犯法侵害的做法,对犯法侵害人导致损害的,隶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职责。  正当防卫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导致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职责,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蹂躏、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做法,导致犯法侵害人伤亡的,不隶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职责。  《侵权职责法》  第六条做法人因犯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受侵权职责。  根据法律限定推定做法人有犯错,做法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犯错的,应当承受侵权职责。  第七条做法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做法人有无犯错,法律限定应当承受侵权职责的,依照其限定。

2019-01-08 01:3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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