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关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买下家庭唯一住房(家庭人员范围包括购房人、另一半以及未成年娃儿,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买下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买下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2018-12-15 19:02: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