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的违规做法导致交通意外的,有违规做法一方应当负全部职责,其他方不负交通意外职责;两方当事人的违规做法共有导致交通意外的,违规做法在交通意外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职责,另一方负次要职责;违规做法在交通意外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职责。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规做法共有导致交通意外的,根据各自的违规做法在交通意外中的作用大小区分职责。特殊情况下职责的区分:
(1)全部职责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意外职责区分,《道路交通意外处置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限定采用职责推定的办法进行。即当事人逃跑或者故怠破坏、虚构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意外职责不能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职责。当事人一方有要求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意外职责不能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职责。
(2)同等职责和次要职责当事人各方有要求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意外职责不能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职责。但机敏车与非机敏车、路人发生交通意外的,机敏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职责,非机敏车、路人一方负次要职责。
2018-12-14 09:50: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