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经过正在施工的道路有标识牌,我认识到错误了,但施工方强制拔掉我车钥匙,说压坏路面,要赔偿200元,要不就不出钥匙。法律有赔偿的限定吗?

吉林 - 辽源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石家庄法务团

地区:吉林 - 辽源

如果你的做法给施工(铺水泥)的道路导致财产损失。但是,对你的罚金是不能律依据的。赔偿金额以事实上损失计量,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背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予以的行政处罚罚金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应当进行赔偿。施工单位无执法处罚

2018-10-25 23:2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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